前些時,我們小區的公告欄裡,貼了一張紅橋區社保部門張貼的關於自謀職業人員,領取國家補貼的有關規定。發布文件的時間印的是2012年12月15日。不知是該文件的發布時間被提前了一年,還是發文件的機關太馬虎而印錯了日期?如果是後者的話,那麼希望區裡的有關部門以後為百姓辦事時能認真一些。這雖然是值不得一提的小事,但也能起到管中窺豹的效果!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來信後,區人力社保局領導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失業保險科核實情況,經核實,該局失業保險科近幾個月並未發放關於自謀職業人員領取國家補貼的規定。由於您所留電話非您本人電話,所以無法與您取得進一步聯系。
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