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設交通委:
我是濱海新區的居民,我於2009年辦理了停熱手續,所在小區的供熱單位是塘沽區金達供熱公司,《天津市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管理辦法》中規定“用熱戶永久停熱的,可免交熱能損耗補償費”
金達供熱公司對此條的解釋:如果辦理了永久停熱,將永遠無法恢復,即使房屋過戶也不可以。
市供熱辦的解釋為:原則上可以恢復,但需要補交永久停暖期間的熱能損耗補償費,最終能否恢復還需要與供熱公司協商。
請問關於辦理永久停熱後,需要開通的,如何辦理?請給權威解釋,謝謝。
另外,我認為《天津市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管理辦法》不合理,如果熱能有損耗要用戶補償,那供電線路的電損、自來水的跑漏是不是也需要用戶補償呢?
胡志華: 您好,供熱問題請諮詢市供熱辦,23284009。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