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羅區長: 新年好!
我於2011年8月購買了武清區一套住房,當時購房合同注明2011年9月30日交房,但時至今日,仍然沒有交房,房屋產權證也沒有下來,反復詢問後開發商給出的答復是尚未完工,因我買房主要目的是給孩子辦藍印戶口,參加今年5月份的天津市中考,按當初售樓小姐的承諾應在2012年3月底前辦下藍印,現在看來是不可能了,鑒於此,我們非常著急,請問我是否有權要求退房,稅費由開發商承擔,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2年2月6日
尊敬的小王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武清區房地產管理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武清區房地產管理局回復如下:辦理退房手續需要購房人和開發商雙方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共同申請,攜帶購房合同、交費票據、所有權預告登記證明書等手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