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前幾天的問題解釋不滿意,不滿意的理由是;我提的問題不差幾年,就差幾個月,我1969年12月參加工作【參軍】,復員後在軍工企業,【科室工作】,2007年12月退休,我的同事,1972年參加工作,【在下邊部門工】,2008年8月退休,退休時我的養老對賬單是14000多,他12000多,我退休時1400多,2008年8月他退休時差幾元1800元,幾個月也不能差那麼多,在當時我上的養老金是比較高的,聽說是2008年企業和事業養老金並軌了,我如2008年退休,據說得2000多,是否屬實?再有,天津每次漲養老金為什麼不考慮工齡,?職務和職稱在職時企業已補償了,不能再用養老金來補償。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們不能判定在08年退休,養老金就會是2000多。歷次調整養老待遇都考慮了工作年限問題(5年一檔)。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