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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區長先生:
您好,我是一位國企的普通員工,85年出生,05年參軍,07年回到地方,被民政局分配到了新港船廠,之所以給您發郵件,真的是不得已而為之,具體原因如下:
作為我們80後的人,在這個社會上沒有什麼競爭力,無論人際,金錢,大部分依靠父母,而父母辛辛苦苦贊了一輩子的錢,加上貸款,纔給我們買了一套天津市塘沽區富貴嘉園的房子,當時價值138萬元,比開盤時整貴了將近一半,這個我們不說什麼了,畢竟我需要結婚,需要房子,需要車,自己也確實沒能力掙得那麼多的錢,所以父母只能把大半輩子的積蓄為了自己的兒子,買了房子。但沒想到的是,買到了房子以為就可以安心入住了,沒想到拿到鑰匙的時候,還沒進門,就被兩個碩大的消防箱吸引住了眼球,這兩個消防箱一左一右,突出的站在我的門口,當起了門衛,讓我一下就想到如果自己的孩子剛好走到這,那突出的尖角,整整好好會把孩子的頭弄破。。我們幾次找到物業,物業說是開發商設計的問題,可是這家物業就是開發商鴻正集團的鴻正大物業,就把我們打發了,並且還說如果孩子碰到的話,是大人監管不到位,把責任推給了我們。誓問如果當時開發商的圖紙上早就有明確標注那有消防管道,並且不是埋在牆裡,我們還會買這樣的戶型麼???回去後,我看了看購房合同和其他的文件,發現有一個幾頁裝訂在一起的圖紙上確實是有,但並不在合同之內,而且應該是當時交鑰匙的時候給的。(注:普遍交鑰匙時業主都會被迫簽一大堆不名條款,纔能得到鑰匙)。這只是其一。
其二就是車位問題,物業不允許業主進入地上的停車位,還聲稱地上沒有停車位,可我眼睜睜看著其他業主的車停在地上,這又是為什麼呢???我分析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開發商和物業想讓我們業主去買或是去租他的地下車位,但地下車位的價格又是多少呢?買的話是10萬一個(不含管理費),租的話是每月290元(不含管理費),不買不租的話,一小時內免費,超過一小時就收費。再不行就是不讓進小區。尊敬的區長先生,我是一個不能在普通的老百姓,怎麼能擔負起那麼大的費用呢??光是買個房子就已經讓我們背上沈重的包袱了,為什麼還通過各種手段強迫我們買這租那呢?為什麼他們就非要把人逼到絕境呢?為什麼有的車據可以進,有的車就不可以呢?他們有什麼權利阻止我們進到我們自己的小區呢??他們這是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物業,難道就沒有法律能制止他們這種不為人道的行為嗎?尊敬的區長先生,我懇請您幫助我們這些普通老百姓,我還是相信政府和社會不允許這樣的帶黑社會性質的物業和開發商存在的。希望您能幫助我。僅以此信代表我個人的心聲和憤慨。諸多不敬之處,望您諒解!
此致
敬禮
201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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