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是每位公民(城市居民)應盡的義務,同時也是每位公民(城市居民)享有的權力。建議對交通安全法的行人部分內容加大宣傳力度,對違章者進行幫教。建議盡快清除個別路段人行道內的障礙物。為了交通的安全和暢通。需要管理者和參與者共同的努力。拜托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月19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交管部門十分重視,加大對行人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治理處罰力度,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