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於2002年一次性付款32.2萬元在河西區恆華公寓購買商品房一套,2005年結婚,2006年生一男孩,2008年2月法院判決離婚,孩子由我撫養,離婚時已懷孕3個多月(法院不知情),因為當時自己也沒決定要不要。離婚後,還是出於對腹中胎兒的不忍心,還有想讓孩子有個伴兒不會太孤單的想法,就生了第二個孩子。後來和孩子回了我的河南老家(孩子爸爸是河北省人),2011年10月份兩個孩子的戶口隨我在老家河南做完登記。現在因為孩子該上一年級了,想把兩個孩子的戶口都轉到天津,不知該如何辦理?請求幫助,不勝感激!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月1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