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74年出生,女性,自1993年至2007年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15年,從2011年在工作單位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請問兩種保險是否可以銜接,繳費年限是否可以累計,如果可以銜接,間斷的3年(08,09,10)是否需要補繳,補繳的費用是多少?期待答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從2009年開始的。您提到是從1993年開始參保不准確。建議您將問題表述清楚後,我們再為您解答。也可以撥打人力社保諮詢熱線12333進行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