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在和平區煙臺道、鞍山道、哈密道等單行車道,很多車輛違章停在黃線以內,尤其是早晚高峰時段,導致這些路段上的非機動車只能在機動車道上行駛,這種情況下,如果非機動車和對面行駛的機動車發生碰撞,或者為了躲避行駛的機動車而和違章停靠的機動車發生摩擦,責任應該由誰來承擔?這些路段的違章停車情況已經存在多年,都沒有治理,是否存在執法缺失?希望相關部門能夠重視這些非重點路段的交通管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月1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交管部門十分重視,將增派警力,加大對該路段機動車違法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治理處罰力度,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3月30日
【NO.21】治理城區『亂停車』 找到『源頭』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