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集體辦理中,“社保信息系統查無此人”,未能辦理。學院街勞動保障中心以按照戶口所在地、居住地為准辦理,不承認公安局所發身份證有效性,華苑街勞動保障中心以單位集體、及身份證為准,雙方相互扯皮,不作為。
天津市正在全國首列積極推動社保卡,屬下單位此做法不知合適否?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們聯系相關部門後回復。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月13日
您好!在辦理社保卡過程中,時常出現 “社保信息系統查無此人”現象,其主要原因是個人參保信息中身份證號及姓名與公安局的信息系統比對不上造成的。需要您單位到繳費地的社險分中心做查詢,找出信息有誤的地方並修改,然後就能申報制卡了。申報可以在戶口所在地、居住地辦理,但前提是“社保信息系統”和“公安系統”比對成功,如果有誤,是無法申報的。
201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