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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區領導好:
我是融科心貽灣業主,金達熱力供暖不熱,主要表現在:
1、心貽灣為掛片供暖,周邊小區為地暖,金達熱力統一用42度入戶水溫供熱,造成心貽灣不熱,掛片需要高水溫。
2、根據《天津市供熱條例》規定新建小區頭兩個供熱期為開發商負責,但是心貽灣早已經過了兩年,金達熱力並不接收,作為業主我們不知道什麼願意,供熱合同裡面也寫了第三個采暖期為熱力負責,目前有問題金達熱力總是說小區的管網有問題,業主們建議有問題請金達熱力及早指出讓開發商整改,不要總是耽誤小區供暖,畢竟幾年小區一直供熱不好。另外業主們認為誰收了取暖費就得對繳費人負責。
3、《天津市供熱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 供熱單位應當保證正常、穩定、連續按照規定供熱。但是心貽灣很不穩定供熱,後半夜和白天上班時間溫度更低,上班時間家裡都是老人孩子,這樣很不應該。
4、根據國家行業標准《CJJ_34-2010_城鎮供熱管網設計規范》(備案號:J1074-2010)《高層建築采暖設計技術》要求家中暖氣入戶水溫度應該達到60-70度,但是金達熱力提供的溫度只到42度,入戶水溫,沒有達到國家的標准。
5、總是強調不低於18度,但是後半夜就是低於18度,測量都是在陽光充足的時候進行的,不能成為依據。不低於18度室溫是國家為了保護群主的取暖權益不被侵犯而制定的,現在成了供熱企業的尚方寶劍,我們花錢取暖,卻遇到這樣一個不思進取的公司,請政府能夠督促該企業改進供熱理念,服務人民。供熱不像別的群眾有選擇權,這樣的企業確實不應該存在,用最低標准滿足客戶,還是小范圍的壟斷企業,請督促為人民群眾溫暖過冬督促金達熱力加強工作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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