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夫妻倆都是初婚,都是天津濱海新區的集體戶口,兩人都在北京上班,請問我們該如何辦理准生證,需要哪些證明,應該注意哪些事項?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雙方均具有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在女方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在懷孕第一個子女期間,應攜帶夫妻雙方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材料,到女方現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除需攜帶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具體請您諮詢一下濱海新區人口計生委,電話12356。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