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社保卡的使用期限是多少天?(卡上寫45天,街道說6個月)續期後使用多少天?是按續期當天計算,還是上一次到期期限那天算?別人能否代理辦理續期業務?
尊敬的網友: 您好!臨時卡的使用期限一般是90天。到期後到原發放地辦理延期。具體問題請聯系發卡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