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0年購買了嘉春園的房子,現在還未交付使用。經了解,本小區有很多業主是本市集體戶口,想盡快落到嘉春園小區,請問現在能否辦理?如何辦理,歸哪個所管轄?敬請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