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初在天津集美家具王蘭莊店購買了一套北京龍鵬卓爾公司的室內門,近6000元。當時票據是這樣開的:龍鵬卓爾實木復合門###系列,只有經銷人簽章,並沒有公司和集美的收款證明。不過集美裡很多專賣店都是這樣的,所以也就沒在意。今年1月在安裝過程中,發現門的質量很差,聯系廠家之後說是假冒門,並稱根本沒收到我們的訂單。屬於經銷人欺詐行為(目前已被公安拘留)。就目前來看,集美回應是換一套原廠木門,但不進行其他補償(而且只是口頭承諾,並不答應寫成文字材料,這叫人怎麼放心!)。廠家方面表示不承擔責任。但明顯不合理,木門定制需要40到60天時間,這期間按租房來講對我損失就不少,而且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假冒欺詐消費者應當有2倍賠償(我印象裡)。請工商部門給予幫助,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已受理,請等待處理部門聯系。
天津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