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城供熱站供熱標准居然是18±2度,有2011年12月新簽的供熱合同為證;
2.供熱質量與法定標准相差甚遠,12月測溫結果是17.6-17.9(室內太陽很足情況下),供熱站沒有采取相應措施,1月9日測溫結果是15.7-16.3.此結果與本樓其他住戶測溫結果基本一致.該站維修工人檢修結論是:沒有毛病,是水溫低,壓力小.
3.回復時千萬別讓找供熱辦來搪塞,本人曾親自找區供熱辦3次,答復是將與新城供熱站聯系,但又表示很無奈,明知該站供熱質量不高,每次協調效果不佳,拿他沒辦法,區政府也拿他沒辦法嗎?誰能管得了新城供熱站?
3.建議區政府制定供熱企業評測和退出機制,讓黑了良心的企業老板別染指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行業.
尊敬的趙雲旺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如發現發現溫度達不到標准要求,可要求社區所屬供熱站工作人員前往家中測溫,並找到問題原因及時解決。根據您的情況,您可撥打26393730進行反映,工作人員會對您的問題給予專業性的答復。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