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1月11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我區自2007年6月起實施區退養補助制度,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在本區居住20年以上,具備本區農業戶籍人員和轉非未轉工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包括已領取征地養老待遇、征地參保待遇、城鎮職工養老待遇人員),可以享受退養補助。標准從最初的每人每月120元,經過三次調整,從2009年7月至今為每人每月200元。2009年,按照市政府《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保障規定》(津政發[2009]22號)文件,我市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與老年人生活補助制度。根據《關於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09]43號)文件要求,2011年12月31日後,區縣不得再執行原有自行制定的補助制度。為做好區退養補助制度與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障規定銜接,我區出臺《東麗區退養補助制度與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障規定銜接辦法》(津麗黨發 [2009]36號),辦法中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新增人員不再享受區退養補助,符合天津市老年人生活補助條件的,應按《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規定》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對具備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或享受區退養補助條件,並符合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繳足15年以上養老保險費的本區人員,可享受14550元參保補貼。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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