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東麗區南大橋村開旅店的 這個村委會每個月都會給我們收200元的南大橋村暫住人員綜合管理費 我不知道這樣是不是符合規定 也不知道應該往哪裡反映 聽說這個網站還不錯 來這裡試試
希望能得到答復
[附件1]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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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1月11日
南大橋屬於村民自治組織,每月收取的費用包括衛生費,治安管理費,而收取的費用的受益者是南大橋村民。
201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