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09年畢業落到天津市外經人纔的集體戶口,在和平區。現在30歲想要孩子,但是外經人纔說不能給孩子落戶,特此求助。因為我老公是軍人,所以孩子戶口只能落在我這邊。要等到隨軍之後再要孩子,年紀就太大了。
現在情況是在天津買不起房,也沒必要買房。想把戶口遷回老家,但是老家說畢業兩年後,只能走正常的戶口流動,不給開准遷證。
我怎麼樣纔能把孩子戶口和我的合理合法的落在一起?落到哪都行。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區政府已責成有關部門辦理,並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和平區政府為民服務網絡辦公室
2012年1月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進行核查辦理。我戶政中心民警已電話與您聯系,向您講解了有關政策規定,並商定擇日來我戶政大廳,進一步向民警敘述情況並出示相關材料,然後再由上級部門研究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