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在北京工作,現已回天津塘沽工作,現想辦保險轉移,養老保險繳費單已由原單位辦理,醫療保險證明北京社保方面說需由天津方面發放先關函件纔予轉出,現在塘沽社保說收齊資料纔給辦,請問我該怎麼辦?地方社保機構有問題,普通民眾怎麼解決,我要等到什麼時候?
尊敬的網友:
您好!養老保險的轉移手續:參保人員跨省市流動就業前,到參保地社保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跨省流動就業後,在新就業地參保,提出接續轉移申請。新就業參保地社保受理後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發出。參保地社保收到《聯系函》之日起15日內完成基金劃轉等相關手續。
醫療保險的轉移手續:您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和現參保地社保出具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到原參保地社保分中心,原參保分中心審核後出具《參保憑證》和《信息表》,將其寄給現參保地社保。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