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朱唐莊,現在村子裡面已經貼出公告,要重新分配30年不變地,可是距離真正重新分配的時間,還有十多年。
我認為30年不是朱唐莊一個村子的問題,附近村子在面臨拆遷平改,都要涉及到30年不變地。是否允許重分,牽連很大。
像已經平改完的村子,村民們都享受到了30年不變地的利益,可是如果這些人中,有人嫁進朱唐莊,要是再重新分配,就會再享受到一次利益,而朱唐莊中剛出嫁的女兒,在別的村子就沒有地,朱唐莊再重分,就哪裡都沒有得到,十分的不公平。尤其是對於那些遵守國家規定,響應國家號召,只有一個獨生女兒的家庭,那就是更加的不公平。
希望領導們重視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我們已責成相關部門對此事進行調查處理,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二次答復。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2-1-9
您好,經調查,因為北郊生態公園建設,按照規劃需佔用朱唐莊村834畝土地,為了更好的推動土地流轉工作,該村兩委班子集體研究決定,遵照該村歷年佔地後土地重新調整和資金分配辦法,於近日在村內以公告的形式告知村民2012年重新調整土地。
關於出嫁人員的延包土地和村內待遇問題,屬於村民自治范疇,可由該村經民主程序表決後執行,是否享受待遇,由村集體決定。
201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