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楊村第六城新灣花園的。小區裡車庫承租下來改為商鋪,物業是否應該收取每個月每平米2元的物業費?這個收費是合理的嗎???望盡快回復。謝謝,如有打擾,請見諒!
尊敬的網友:
您好!關於您反映的問題,房管局答復: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小區車庫不能私自改為商鋪。如果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作為商業用途,那物業費應該執行商鋪物業費標准。如果未經許可私自更改用途,物業公司應既是制止,不能制止應上報上級物業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謝謝!
武清區政府
201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