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領導你好:
感謝您百忙中抽看我的來信,我是住在河西區此次地鐵征收范圍內的居民。關於拆遷後電表相關事宜不明之處我要諮詢。
1.電表的拆除我們該找哪裡?
2.表內的餘電我們該做如何處理。
3.對於我目前諮詢的結果中得知辦法就是把表賣給樓下附近收購電表的私人商戶但無形中我購買的電就有所虧損,一度電就要損失壹角玖分,對於我們這種購買好幾千碼電的市民來說無形中要虧損500多元錢。讓人覺得十分的不合理。
4.既然拆遷就應該責任到相關部門為有需要的市民處理好後續手續。
5.既然電力局可以賣電就應該可以退電。尤其像這種為國家建設事業付出貢獻的被拆遷市民就可以享受退電的待遇。
以上就是我的幾點建議,還請相關領導責任相關部門可以盡快幫我處理我的疑問,謝謝!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1年12月31日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現答復如下:
2011年12月31日市電力公司與用戶進行了聯系,並將用戶所提問題進行了逐一解答。
1、電表拆除應去用戶居住地所在區域的電力營業廳辦理相關手續。
2、表內的餘電可以在復裝地繼續使用或辦理銷戶,將表內電量導入其他表內。
3、賣表屬於用戶的個人行為,電力部門無法乾涉其虧損問題。
4、其他後續問題應由拆遷部門解決。
5、目前,電力部門只能將表內電量導入你新住所或其他表內。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注與支持。
201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