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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領導:
您好! 我父親是一名退休職工,今年86歲,享受退休職工基本社會保險(包括醫保)。目前,我父親因患腦梗塞、腦萎縮導致偏癱,生活不能自理,在距離住所最近的天和醫院就醫,得到了醫保批准的偏癱門特待遇。今年11月21日我父親在天和醫院腦系科主任門診就醫,開具的處方和實際取得藥量(受包裝規格限制)分別是:1、奧拉西坦膠囊(健朗星,400㎎×24粒/盒) 每日3次,每次2粒(800㎎),14天的藥。實際取藥4盒(96粒,可服用16天);2、燈盞生脈膠囊(180㎎×18粒/盒) 每日3次,每次2粒(360㎎),14天的藥 。實際取藥5盒(120粒,可服用15天);3、丹?偏癱膠囊(400㎎×36粒/盒) 每日3次,每次4粒(1.6g),14天的藥 實際取藥盒(180粒,可服用15天)。當我12月5日再次到醫院取藥時,電腦提示“丹?偏癱膠囊11月21日取的藥,下次取藥時間是12月31日”。因此,不能取這種藥了。對此,我們很不理解。為何中成藥只能在40天內有15天可以服用? 請有關領導在百忙中給予指教,以便能在遵守門特報銷規定的前提下,給我父親正常的治療。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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