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車輛在辦理車輛二級維護的時候 營運證副證不可能及時拿到手,在這兩天的時間了,我不帶副證可以進行營運活動嗎?萬分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1年12月31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車輛應當隨車攜帶車輛營運證(包括主證、待理證)。對於車輛辦理二級維護上線檢測時,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隨車攜帶相關證件到指定的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站對貨運車輛進行二級維護,並當場出具汽車綜合性能檢測報告單,不需要將道路運輸證件留存。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