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
您們好!
我是天津市河平區的集體戶口,因為目前沒有能力購買房子,也沒有親戚可以掛靠。妻子是河北的戶口,但是那邊因拆遷的等方面的因素拒絕給小孩上戶口。
懷孕期間,雖多方奔走諮詢,在那邊辦了准生證,但是告訴不能落戶。
隨著孩子的長大,落戶問題已經成為壓在我們夫妻心頭的大石,越來越沈重。
切望貴部門幫忙解決,不勝感激!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區政府已責成有關部門辦理,並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和平區政府為民服務網絡辦公室
2011年12月22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公安和平分局進行核查辦理。我戶政中心民警已電話答復您,按照政策規定,您在和平區、河北區均可辦理落戶,並告知您所需攜帶的必要材料。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公安和平分局
2012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