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由於我分別在12月4日和12月12日往天津工商局官方網站中留的南開分局郵箱裡及局長郵箱發送了關於注冊地址的問題諮詢,貴方雖承諾5個工作日內回復,但是到目前我(12月19日)仍未收到回信,因此就給局長郵箱詢問下列問題:
我想諮詢一下,如果我用市裡的寫字樓地址辦一個營業執照,利用這個作為銷售辦公室,然後在郊區租幾間平房作為生產車間(機械加工),這種公司運營情況是否符合法規要求?
如果是利用代理公司給辦理的營業執照,住所在市裡,但住所沒有我們公司的人,我們在郊區租房進行生產(機械加工),這種情況是否符合法規要求?是否要向工商局備案?
[附件1]
[附件2]
建議諮詢市工商局許可處,電話:84493613。
天津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