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年10月、11月分兩反映了我房屋漏雨問題,可武清第六城物業公司仍然知之不理,是有關不部門不作為,是武清第六城物業公司從根本上就不打算給業主的房屋進行修復。不管是開發商還是武清第六城物業公司他們誰的問題,不能不責任推到我們業主身上,樓房現已交付使用5年了,是誰的問題很明顯。希望有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
程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