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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我報修近20多天終於盼來了自來水入戶維修人員。在沒有事先聯系的情況下,突然上門服務,我很感激我的領導安排我休假。要不然我就見不到這位上差了。簡單的查看後,向我敘述他的判斷:“故障有可能是入戶截門失靈,也有可能是水表故障。我們修要交73塊錢,不如找產權單位來修可能免費。我先在維修單上填水嘴維修,你再找產權單位聯系。”在前後不到3分鍾的入戶巡視後,自來水入戶維修人員便匆匆離開了。看來沒水吃的日子還要繼續下去。我自己本身是一名從事設備運行維護管理工作的,工作范圍和職責與這位自來水入戶維修人員有許多交集。我具備給這位自來水入戶維修人員工作進行評價的能力。嚴重失職,是我對他這次工作的評價。在我的單位這是要降薪降職的。下面我做一個簡單的評述:失職一,未能及時安排人員入戶檢查故障提出維修解決方案。造成用戶長時間沒有水用。(這是公司問題)失職二,未事先聯系就上門服務。如用戶不在,會造成多次往返,效率低下成本增加。失職三,故障排查不明確。到底是截門故障還是水表故障?這就形成扯皮根源,入戶截門歸產權單位負責,水表歸自來水公司負責。失職四,職責不明確。修換水表在什麼前提下收費?失職五,企圖填寫不實維修單,欺騙單位及用戶。失職六,態度惡劣、傲慢。文明禮貌用語沒有不說,在用戶接電話時強行要求掛斷。以上問題希望水務局督促自來水公司認真檢討,及時給我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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