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長春市無線電一廠1998年評聘的高級工程師,2008年企業破產,將我們一批相差5年(按工人的退休年齡)退休的一批乾部,全部做我們的工作讓我們同意提前按工人退休,結果,退休後每年漲工資,我們也沒享受到高工的待遇,感到很不公平,同樣是高工,就是因為我們,提前退休,改變了退休後的身份,就沒有了待遇,有時看到網上問同樣的問題的人很多,纔知道這是一大批“高工”的問題,希望看到問題後,有關部門能夠做出相關的批示,讓我們也能享受,國家給予的待遇,感受到黨對我們這些高工的溫暖。
尊敬的網友:
您好!目前政策規定高級工程師享受提高養老待遇,必須滿足在該崗位辦理退休等條件。您的建議我們會轉往相關部門研閱。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