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領導我與愛人戶口現在是單位的集體戶口,買的新房是東麗區限價商品房海山南裡(百合陽光),請問我們想將戶口落戶到自己的房子,辦理戶口本,請問我們歸哪個派出所管轄,該去哪裡辦理,需要什麼證件,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1年12月1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您所在的百合陽光小區歸萬新派出所,到萬新派出所辦理需攜帶戶口本、房本、身份證復印件、一寸照片。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