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今年50剛病退下來但是東西什麼的還在單位。我父親以前在南開區機械密封件2廠上班,後來廠子黃了把廠房租出去了讓一腳踢沒走。今天給廠長打電話廠長說廠子沒錢上養老保險開始叫我們自己拿10萬後來又改1萬2 不拿就沒戲還說樂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去。我父親下崗10多年單位沒有給過1分錢,身患重病廠裡還不給報銷。找到廠長說錢在勞動局找到勞動局又說沒錢解決不了去上訪根本沒有人接待。特來此求助 跪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為在職人員繳納社會保險。未提供勞動或未在崗期間職工保險費的繳納及生活費標准等問題由雙方進行協商處理。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