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戶口在和平區的單位集體戶口,在天津沒有住房,現在南開區租房,女方是內蒙古戶口,結婚一年,懷孕一個多月,如何辦理一胎准生證,能否在天津辦理?因為回內蒙古辦的話路途遙遠身體不方便。將來孩子出生後的戶口怎麼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
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戶籍,另一方為外省市戶籍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夫妻雙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現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除需出具夫妻雙方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的材料外,外省市一方還需提供其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