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1年12月16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汽車旅客運輸規則》關於班車載客人數的規定為: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持一張全價票的旅客可免費攜帶1.2米以下兒童一人乘車,但不供給座位;攜帶免費乘車兒童超過一人或要求供給座位時,須購買兒童票。因此,每輛28座客車允許有2-3名免票兒童乘車。但是在公安交警部門上路稽查中,只按車輛載客人頭計算超員,相當一部分司機及經營者因為車內免票兒童導致車輛超員違規,多次被扣罰,致使司機和經營者對免票兒童產生抵觸情緒、造成較壞影響。
針對這一問題,我們將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爭取得到一個好的結果。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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