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姥爺是建國前參加的工作 於最近去世 家人想諮詢一下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的喪葬費有什麼具體條例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喪葬費以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2個月計發。2011年的標准為:3128*2個月=6256元。文件依據:《批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五部門關於建立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發布及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正常調整制度暫行辦法的通知》(津政發【2008】17號)。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