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現在夫妻名下2人各有一套住房,現在想將我父親名下的公有住房(房管站管理的,每月向房管站交房租)用置換方式過戶到我的名下(房管站管理的,每月向房管站交房租),請問以上行為符合現有2套房政策嗎。我可以辦理置換嗎?謝謝
付玉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2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