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戶政科,您好
我是一名屬於雙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現在在一家私企公司上班,看到天津的落戶政策裡:外地生源應屆本科畢業生,在我市有接收單位,持經市教委編號蓋章的《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及與就業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到市公安局戶口辦公室(電話:23394772)辦理手續。因租、借個人房屋等原因不具備登記戶口條件的,允許其在服務處所所在地登記集體戶口,或在津親朋處登記家庭戶口。
請問這裡寫的有單位包括一般公司嗎?要是公司是國企戶口都可以放在單位了,而我現在是放在朋友家(家庭戶口),我有朋友(也是遠房親戚)在天津市裡,請問我的情況是不是可以把戶口放在朋友家裡?應該找哪個部門辦理?辦理時具體需要什麼資料?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2月12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