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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住房在河東中山門附近,和一間地下室在河東秀麗園,都有房產證, (我買的地下室 是儲存物品用的 但房產證上的用途 是住宅用地)就這個問題我在2011-03-02民政零距離提問:地下室算二套房嗎?得到的答復是:金波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問題答復如下:用於儲藏的地下室不算在您擁有住房套書中。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4月7日
我准備買房 今天(2011年12月6日)去河東房管局,領導就我的問題答復是秀麗園的地下室屬於住宅 另外和你的另一套住房不在同一個地點,所以沒法解決。你現在是兩套住房所以沒有在買房的條件。我把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答復說了一下。其工作領導答復。你反映問題到市國土局也是下發到我這裡答復。我說沒法解決。(你就不能分開買。可我確實買到了是在河東房管局正規辦的手續)你找哪也是這樣。我作為一個普通的百姓都知道住宅和非住宅的區別。為什麼這樣一個沒有生活條件的地下室就算成住宅。並使我改善居住的購房需求不能實現。請領導一定幫我解決這個問題 非常著急 很郁悶。請具體答復解決的辦法和在哪裡辦理。謝謝這個平臺 謝謝關心民生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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