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就值天津市漢沽一家合資企業,來企業工作7年了。根據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人事局關於印發《關於支持濱海新區引進人纔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津人〔2008〕10號)的規定我們單位符合第三條中的要求,漢沽區公安局戶籍管理人員不清楚辦理的手續。我應該按那些手續來辦理在那裡申請?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1-12-12
尊敬的網友:
您好,鑒於相關工作人員已經與您取得聯系,在此不再贅述。
感謝您的關注。
201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