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天津出租車燃油附加費得征收范圍是只要起步就必須收取,那麼這樣和直接提高出租車起步價格有什麼區別?
是不是應該規定征收范圍為乘距超過基價公裡(3公裡)乘客,乘距不超過基價公裡(3公裡)的乘客不收取燃油附加費。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我們會將您的建議盡快向市物價管理部門進行反饋,具備條件時,將積極參與研究此事。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