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社保局領導:您好!
我是天津金耀集團培訓中心的薛玉良。今天主要向您求助一下我的講師職稱能否繼續評定的問題。
我的基本情況是:男,1956年8月生人,現55歲。大學本科畢業,原是天津市醫藥技術學校政教科副科長,1997年8月獲得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12月評為講師。2002年7月學校停辦後,轉崗到生產車間做了4年工藝員,(2002年學校停辦時,公司領導說政教科沒了,你的副科長職務也不聘了。我沒犯什麼錯誤,就稀裡糊涂的降為科員)。2005年12月,集團成立培訓中心,又被調回教育崗位,工作至今。
我求助的問題是:
1、講師職稱還能繼續評定嗎?
2、關於我的副科長待遇能否幫我恢復嗎?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提出的評定職稱和恢復待遇兩個問題,應由主管部門根據本人實際情況確定。人力社保部門沒有統一規定。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