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留言的回復是“您所諮詢的問題詳細情況與規定,請與教委成教處聯系 電話23**”,其實在留言之前我就已經問過成教處了,答復是按規定應該有那個鋼印,每批學生畢業時都有批文的,學校為什麼沒給蓋成教處也不清楚,個人去補蓋是不行的,讓我還得去找學校。而學校的答復是已經知道此事,但如何解決還要與成教處協商,讓我等,可是我真的等不起啊,眼看2011年就要過去了,請指條明道。
已與“肖”同志電話聯系,說明蓋章應找學校到教委辦理。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