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車輛在北辰區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處理完畢後,我們到北辰區引河橋西200米停車場提車時,問我們要每天200元,第二天找到停車場老板說每天至少也得50元,因收費不合理我們找到市物價局和北辰區物價局,市局給我們說每天標准收費為12元,北辰物價局說要你們50元也不多,至到現在還沒有政府相關人員給我們解決,相互推委為也不管,7月25日事故,到現在我司車輛還被扣著,交警隊放車條早已辦理完畢,我們的車輛號為津AF9166車,誰給我們做主呀,謝謝你們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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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改委 201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