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我單位為我上了5險。我是低保戶,街道已經給辦了社保卡,我再去街道所屬單位辦理社保卡時,工作人員說我已有不需再辦理了。我就用原來的社保卡去藥店買藥,但是藥店人員說我的社保卡還是不享受此待遇。但是我在網上已經查到我的交保險的記錄。11月份是我家低保補助的最後一個月。我想問,是不是11月份我的社保性質還是城鄉的,而到12月份時纔是轉為我單位給我上的城職的保險性質。我的社保卡什麼時候纔能可以到藥店和社區衛生院使用呢?麻煩您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同時參加城職和城鄉醫保的人員,不能重復享受醫保待遇,可按照就高的原則享受城職醫保待遇。建議您刷卡就醫時看一下您的參保狀態,如果顯示不是城職,您可以撥打12333轉社保卡工作人員幫您解決。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