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物業短信,地上車位費要從原來的60一下就漲到100,漲幅高達近150%,且沒有征求任何業主的意見,物業如此自做主張,難道就沒有人可以監督的嗎?另外,小區的業主委員會也需要物業來牽頭組建,可誰又想組建個可以監管自已的委員會呢?小區的業主只能任由物業不做為,自做主張隨意漲價,如何纔能爭取到我們應有的權益呢?
mars網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2月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