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紅橋區二號路五愛道風順公寓,原本小區內未設停車位,今年物業貼榜要收停車費,原因是便於管理。不知道他們有沒有在別人家房前圈地就能收錢的權利。請政府為我們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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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
您好!區房管局接到您的留言後,非常重視,立即責成物業辦調查處理此事,並及時與物業公司聯系溝通,對此事提出必須征得業主大會同意的要求。物業公司負責人表示按照要求完成。
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