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2月份買了在河北區金兆園的房子;買房的時候前房主說暖氣報停了;我也就沒去查;可是我剛搬進來的沒幾天供熱站就來人說前房主欠了幾年的供熱費沒交;我聯系了前房主;但不於理睬;後來供熱站與我經過協商;讓我從房屋過戶後開始交供暖費;之前遺留問題由他們去找前房主解決;我就交了當年的供熱費;今年再去交得時候;供熱站給我辦理了過戶手續;但是他們說現在可以不找我要前房主欠的供熱費;但是我將來要是賣房的話;就要我來承擔這個費用;我知道他們這麼做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但是我害怕將來會影響我賣房;請問我該怎麼辦?----將來我賣房;他們不給辦過戶手續的話;我該怎麼辦?
尊敬的劉小芳: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1年12月2日
尊敬的劉小芳: 您好,金兆園小區屬金家窯供熱站供熱,供熱站工作人員已和您聯系溝通,雙方約定日期進行協商,河北熱辦將跟蹤此事。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