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本來是自願的,可是,不知為什麼,大港區的教師,11月份被告知,將從工資中按比例扣除一部分(初級扣除300多元,中級扣除400多遠,高職500多),說是捐給貧困地區,令人不解,如果說大港是富裕地區,為什麼大港的高中教師和幼兒園教師的績效工資遲遲不能兌現?如果不是富裕地區,為什麼還要打腫臉充胖子?教師法第25條規定的“教師工資待遇不得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工資”,本來就已經是“聾子頭上的耳朵---擺設"了,可是,有的人還是看教師掙得多,強行扣教師的工資,請問是誰給他們的特權,希望有關部門給廣大教師一個合理的說法。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1-12-6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了解,您反映的“四助”活動,是按照管委會有關文件精神組織進行的,教育局專門召開了各基層單位黨政“一把手”會議,明確強調捐款自願原則,要求學校活動要征得教師的同意,不得強行捐款,各個學校均將會議精神對全體教師進行了傳達。其中,有的學校在公示捐款有關信息並無人反對的情況下,采取了從工資賬戶直接扣取的方式,可能導致個別教師有誤解。教育局按您留下的聯系方式沒能與您取得聯系。
關於您反映的績效工資問題,非義務教育事業單位績效政策尚未出臺,此項工作何時開展將根據天津市的統一部署。同時,教育局始終要求非義務教育學校做好廣大職工的思想工作,確保學校穩定。
特此回復。
201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