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1年12月2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教育局調查答復。教育局現根據相關規定回復如下:
天津市教委關於天津市普通高中2011級藍印戶口學生辦理登記入學的通知中要求:
一、辦理登記手續
1.戶口本首頁及學生本人頁的戶口復印件一式兩份(戶口時間為2011年10月1日以前);
2.交納城市建設費發票復印件一式兩份;
3.學生在當地中考成績通知單和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此外,天津市教委中學處定於今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統一辦理轉學手續,不符合轉學手續者,一律清退學籍。
根據以上通知精神,您的學生雖有原高一錄取通知書和相關證明,但只滿足登記入學的要求。因為沒在原地入學,沒有原地學籍號,不符合轉學手續,因此不能辦理轉學。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政府20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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