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南開勞動局勞動力科辦理企業員工錄用手續時,為什麼強制企業要把員工檔案必須存在勞動局呢,存檔可是企業自願行為啊!請及時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在為職工辦理就業登記手續時,需要辦理調檔手續的,勞動部門開具《就業登記提檔函》,將勞動者的檔案存在勞動局;在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單位需到勞動局辦理退工退檔手續,將其檔案退到戶籍所在地的勞動局。檔案存在勞動部門,勞動者能享受相應的待遇,如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1月28日